中共广安市前锋区观塘镇纪律检查委员会
关于招聘纪检监督员的通知
根据工作需要,拟公开招聘纪检监督员1名,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。
一、办公地点及工作内容
办公地点在前锋区观塘镇纪委办公室,主要协助镇纪委开展日常工作。
二、资格条件
①中共正式党员,政治素质好,公道正派,为人正直,热爱纪检工作; 关注国家大政方针,有一定政策水平、语言表达和文字写作能力; 坚持原则,敢于较真,善于发现问题,能及时提供线索、提出意见和建议;
②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,身体健康,无重大疾病;
③大专以上文化程度,熟悉操作办公软件;
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,不得报名:
①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;
②党纪政纪处分期尚未满的人员;
③行政事业单位在职人员、在职村组干部等正在依法履行公职的人员;
④现役军人;
⑤具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。
三、福利待遇
2300元/月左右,含购买养老、医疗、失业、工伤保险。免费提供住宿,机关食堂提供三餐。享有带薪休假、专业培训等福利。
试用期一个月,试用期满后签订合同,发放聘书。
四、报名方式
通过电话、邮件等方式均可。
联系电话:0826-8684877 15282677172
联系人:夏女士
电子邮箱:393110536@qq.com
联系地址:前锋区观塘镇观音街5号 观塘镇人民政府二楼纪委办公室
本通知未尽事宜,由观塘镇纪委负责解释。
2020年6月2日
广安市前锋区观塘镇纪律检查委员会