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关于严格执行教育部
关于就业工作“四不准”的通知
各二级学院:
我校2019届毕业生就业工作已正式启动,为切实维护毕业生就业权益和学校就业工作顺利开展,请严格执行教育部就业工作 “四不准”:不准以各种方式强迫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和劳动合同;不准将毕业证书、学位证书发放与毕业生签约挂钩;不准以户档托管为由劝说毕业生签订虚假就业协议;不准将毕业生顶岗实习、见习证明材料作为就业证明材料。
请相关学院和个人严格遵守“四不准”要求,及时组织就业工作人员和班导师学习,并传达到每一位毕业生,如发现违规情况,请向广安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反映。
联系电话:0826-2256333
邮 箱:gavtcjy@163.com
广安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
2019年3月12日